撰写请求批准的函要理由充分,请求批准的事项要明确清楚,下列不宜写在这种公函结尾处的是:
A.请予批准
B.特此函复
C.请予回复
D.请予协调解决
正确答案:B
解析
第一步,本题考查公文写作知识并选错误项。
第二步,请求批准的函,主要用于向平行或不相隶属的主管机关请求批准有关经费、物资、人员编制、机构设置、调配干部、税收、营业执照、招生、专业增减等事项,属于平行文。撰写这种公函,要求理由充分,请求批准的事项明确清楚。一文一事,即一份公函集中请求批准一件事情;用语简明得体,力求征得对方的支持。在结尾还应进一步明确行文目的。表明“请予批准”“请予回复”或“请予协调解决”的具体要求。因此,“特此函复”不宜写在这种公函结尾处。
因此,选择B选项。
拓展
答复问题的函,要求针对来函内容给予确切答复,首先应表明是否同意的意见,然后说明理由或提出具体的处理办法,切忌发表无针对性的空说议论。答复函要求用语准确、对策明确可行。结尾处,可以写“特此复函”或“此复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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